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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辦國際商事證明書

事項名稱: 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請
事項編碼: FZ01MC-QT-004
事項類別: 其他依法實施的行政權力
法律依據: 1.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》第二章第七條第六款。 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第57條。
辦理程序: 1、受理初審:窗口受理人當場核對申請人提交材料是否齊全。 2、審核辦結:審核人員對實質內容進行審查,提出核準意見,工作人員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請,并通知企業前來領取。
辦理條件: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,可以根據需要,自行或委托他人向中國貿促會(中國國際商會)及其授權的地方分、支會申請辦理國際商事證明書。 境外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申請時,其所申請的證明事項(文書、單證或事實)的主休必須是中國境內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(涉港、澳、臺除外),且必須與申請的證明事項有法律上的關系。另,自然人申請一般只限于個人商標、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注冊文件等。
申報材料: 商業發票認證所需材料: 1.《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請表》(一份); 2.商業發票(二份、蓋中英文單證章、中文簽字); 3.合同(買賣雙方簽字的傳真件或正本復印件)、報關單、信用證(三選一); 4.保函(一份)。 報關單認證所需材料: 1. 《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請表》(一份); 2.報關單 (收匯核銷聯原件); 3.報關單(收匯核銷聯復印件兩份)。 營業執照認證所需材料: 1.《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請表》(一份); 2.營業執照(蓋公章的副本復印件兩份); 3.營業執照英語版(蓋有翻譯公司的翻譯專用章、兩份); 4.如果是簽證用的,還需要客人邀請函(復印件一份)。 其他認證所需材料請咨詢辦事電話。
辦理單位: 福州市貿促會
辦理機構: 福州市貿促會
辦理地址: 福州市鼓樓區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市貿促會窗口
辦理時限: 1個工作日
辦理時間: 星期一至星期五
聯系電話: 87804763
收費標準: 平件100元、急件110元
收費依據:
投訴電話:
878027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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